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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货运须知

来源:未知 2020-02-14 11:54

国内货物托运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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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货主托运货物时,如有不清楚的事项,可致电国内85205583也可在柜台咨询。
2. 货主托运货物时,须如实填写“货邮申报单”内容如下:1) 始发站、目的地;2) 托运人姓名、单位全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3) 收货人姓名、单位全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4) 所托货物确指品名、包装方式、件数;5) 储运注意事项、是否办理急件运输、其他要求。

3. 根据运输条件和货物性质,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分别填写货邮申报单。

4. 货物包装应符合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他物品的要求: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应有能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包装及贴上相应的标志。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5. 如托运货物超大、超重时,托运人需事先向收货柜台咨询有关航线机型的货舱门尺寸及货舱地板承重情况,超过标准将不予承运。

6.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外包装上标明出发站、到达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等。

7. 托运国家有关部门限制运输的物品时,应事先办妥一切准运证等证明。8. 货主在填妥货邮申报单并将货物过秤和通过安检后,将运单填制完整,交纳相应费用。

 
 
 

国内进港货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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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航班到达3小时后查询 ,查询电话 :85205527 (人工)、 85205533(自动)

2、办理提货手续(货单传真件、货运单号码 、收货人和提货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

3、库房提货(收费发票 ;货运单、出库结算单、收货人和提货人有效身份证)

 

 

 
 

国际货物托运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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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交运货物时,为提高收货效率,请依次排好队交运货物,避免造成货物拥堵。

2.以普通货物申报的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

3.交运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应在公安、检疫等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

4.托运人交付的《民航四川地区航空货邮托运申报单》内容应当填写仔细,内容包括:托运人/托运单位、交运日期、货运单号、货物品名、目的地、件数、重量、托运人签字,托运单位业务章,销售代理人及销售代理人单位业务章。

5.不能及时办理报关业务的货物要在运单上加盖不发运抵章,快件货物要在运单上盖上快件章。

6.托运人交付的“国际航空货运单”内容需正确详细,包括:货运单号、货物品名栏(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航班时间、注意事项(HandlingInformation),销售代理人栏信息及随附的分单信息,要求销售代理人栏签字必须与托运申报单上销售代理人签字一致,中转货还需注明机型。

7.托运人交运的特殊货物的申报手续时,保函内容必须正确,《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必须符合民航局规定,鉴定结果必须符合普通货物承运要求以及必须是航空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并且配合安检员开箱;已充磁的磁性物质必须现场检测,未充磁的物质可以不用现场检测但要附带货物的鉴定报告。

8.货物外包装上必须有相应的标记、标志和标签,去除废旧、无效标记标签。

9.货物包装必须坚固、完好、轻便,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钉、钩、刺等,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货物底面是金属材料的,需要添加75px厚垫板。

10.根据各航空公司《运输手册》规定,在承运体积小重量大的货物时,要注意货物包装的受力重量必须超过机舱地板每平方米的额定的最大负荷,超过时需要在底部加2-5厘米厚的垫板。

11.交运超宽超重货时,应配合安检人员开箱,确认货物品名,交运资料整齐后直接从门禁收入。

12.如出现运抵发送不正常需再次发送的情况以及加盖不发运抵章的货物需要发送运抵时,请拿申报单到收货口发送运抵。

 

 

 
 

 

国际进港货提取流程:
1、国际查询电话:85207431
2、提取国际运单正本;办理报关和报检手续(身份证、护照、单位介绍信、委托书)
3、办理提货手续(海关放行章、商卫检放行章、放行单)
4、发货员核对货物(件数、重量、标签、运单号 )
5、交付货物予货主(在交付过程中,若发现货物又不正常情况,可咨询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处理)

 

 
 
1
出港货物、邮件装卸处置费收费标准

 

货物类别
价格(元/公斤)
备注
国内货物(邮件)
0.35
1、每票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尾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2、国内特种货物(灵柩、枪械弹药、危险物品、贵重物品等),每票加收400元。
3、国际特种货物(灵柩、枪械弹药、危险物品、贵重物品等),每票加收650元。
国际货物(邮件)
0.20

 

2
进港货物、邮件装卸处置费收费标准
 
货物类别
价格(元/公斤)
备注
国内鲜货
0.40
1、每票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尾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2、国内特种货物(灵柩、枪械弹药、危险物品、贵重物品等),每票加收400元。
3、国际特种货物(灵柩、枪械弹药、危险物品、贵重物品等),每票加收650元。
国内普货、急货(邮件)
0.30
国际货物(邮件)
0.20

 

3
进出港超大、超重货物处理费收费标准
 
每件100—200公斤(含200公斤)50元,超过200公斤的,每100公斤加收50元,不足100公斤按100公斤计。

 

4
进港货物仓储费收费标准
 
 
普通货物
1、自货物到达次日08:00后,货物免费保管72小时,星期六、星期日和国家规定的节日包括在免费保管期限内。
 
2、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7日内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10元。
 
3、自第8日起,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20元。每票最低收费10.00元。
 
4、保管期限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贵重物品
1、自航班到达目的站次日8点起收5元/公斤/日。
 
2、每票货物最低收取50.00元。    
 
3、保管期限不足1天按1天计算,最低收费50元/票。
危险物品
1、自货运部门发出到货通知次日08:00起,货物免费保管72小时,星期六、星期日和国家规定的节日包括在免费保管期限内。
 
2、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7日内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50元。
 
3、自第8日起,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1.00元。每票最低收费50.00元。
 
4、保管期限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易腐货物
1、凡需冷藏或冷冻的易腐物品,自航班到达目的站后,免费保管6小时。
 
2、超过免费保管时间后,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50元。
 
3、每票货物最低收费50元。保管期限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快提费用
1、普货0.1元/公斤,鲜货0.2元/公斤,最低每票100元。
 
5
出港货物仓储费收费标准
 
普通货物
1、自货运部门正式接收货物次日08:00起,货物免费保管72小时,星期六、星期日和国家规定的节日包括在免费保管期限内。
 
2、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7日内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10元。
 
3、自第8日起,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20元。
 
4、每票最低收费10.00元。
 
5、保管期限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贵重物品
1、自货运部门正式接收货物次日8点起,5元/公斤/日。
 
2、每票最低收费50.00元。
 
3、保管期限不足1天按1天计算,最低收费50元/票。
危险物品
1、自货运部门正式接收货物次日08:00起,货物免费保管72小时,星期六、星期日和国家规定的节日包括在免费保管期限内。
 
2、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7日内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50元。
 
3、自第8日起,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1.00元。
 
4、每票最低收费50.00元。
 
5、保管期限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易腐货物
1、凡需冷藏或冷冻的易腐物品,免费保管6小时。
 
2、超过免费保管时间后,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50元。
 
3、每票货物最低收费50.00元。
 
4、保管期限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6
出港货物退运处置收费标准
出港货物退运处置收费标准,每公斤0.10元。
 
7
其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更改提货人等相关信息通讯服务费,每份电报10.00元。
活体动物检疫处置费,每票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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